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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30203)
2022-06-15 14:27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30203)


一、专业简介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办颁布(1998 年)的音乐本科传统专业之一,在音乐艺术 “产、学、研” 教育系统中占据重要一环。青岛大学作曲专业创办于 2005 年,扎根齐鲁传统音乐文化厚土,遵循西方现代作曲技术及其观念与本区域民间音乐艺术资源和素材相结合的教学与创作理念,倡导和培养学生挖掘和继承传统音乐文化基础上的艺术创新。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具有专业音乐创作能力的专门人才。旨在培养热爱中华音乐文化及世界优秀音乐文化,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掌握中外传统和近现代作曲技巧,具有广泛文化历史修养,能够创作具有民族气质和时代精神的各种形式的音乐作品,不仅符合当前社会需要,而且能适应未来音乐发展需要的富于创新精神的作曲家、从事音乐理论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及相关专业的教师和体现本专业特色的各类综合型人才。

三、毕业要求

为了强化特色性教学与创作实践,本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上,注重学生的齐鲁传统音乐文化教育与齐鲁传统文化相结合,通过系统而严谨的专业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学生应全面掌握并熟练地运用各种作曲技巧,并系统地掌握和声、复调、曲式、配器及我国优秀民族音乐文化和近现代作曲技术理论等。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作曲技能和不同时期的音乐创作风格、技巧,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专业素质;2.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法规和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3.掌握各个历史时不同风格的经典文献,具有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创作、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必须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方面的要求:

毕业要求 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音乐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熟悉党和国家对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毕业要求 2:基本达到运用传统音乐语言及写作技术能力、运用近现代音乐语言及写作技术能力和富有个性化的创造能力。

毕业要求 3:熟练掌握和声学,复调,曲式学,配器这“四大件”的理论知识、习题写作,提高学生对多声部音乐作品的分析、理解以及创作多声部音乐作品的能力,进一步扩展学生的复调思维方式,使学生能够系统掌握复调写技术,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了解音乐作品的曲式结构原则,熟悉各种曲式的结构程式及变化规律,掌握各种管弦乐器的音响与音色特性及演奏技巧性能,初步认识管弦乐器组合的基本规律,为以后的音乐创作与研究打好坚实的基础。

毕业要求 4:培养学生的识读和试唱多种五线谱表能力,音乐听觉能力,多声思维能力和一定的音乐分析能力,加强演奏和视奏各类风格音乐作品能力,并使钢琴作为作曲过程的辅助工具。

毕业要求 5:掌握各时期音乐发展的一般历史知识与突出成就,以及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基本知识,基本的研究方法,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音乐史学观,提高音乐鉴赏力。

毕业要求 6:提高学生理解和鉴赏音乐的能力,加强学生的音乐理论修养,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培养学生全面的艺术常识以及较高的艺术修养,增强人文素质。精读部分音乐论文,并对当中的问题进行深层的分析与研究,已达到理论联系实践的目的。

毕业要求 7:作曲专业的毕业设计包括学位作品创作及毕业论文写作两部分。毕业论文主要结合自己的创作进行总结和阐述,涉及内容包括有关作品、作曲家、作曲技术或创作理念等。

毕业要求 8: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四、课程设置

1.主干学科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音乐与舞蹈学。

2.核心课程作曲

和声学、复调、曲式学、管弦乐配器。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毕业音乐会、创作展演与学术研讨、社会调研与采风。

4.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

 

30A8B

5.培养计划与毕业要求关联表详见附件 1。

6.课程地图详见附件 2。

五、修读要求

1.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为 4 年,可在 3 至 8 年内完成学业。

2.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3.毕业标准与要求:

(1)学生须完成规定的必修课程和总学分方可毕业。

(2)作曲专业学生需完成毕业论文一篇,并在第四学年举行毕业作品音乐会。

(3)拓展提升课程主要是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开设的必修课程或必设项目,为免费修读学分,毕业前至少修读 10 学分。其中包含:应用文写作课程(1 学分),美育类课程(2 学分),劳育类课程(2 学分),拓展培养项目(2 学分)。

课程体系和学分体系请参考《青岛大学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其中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中规定的劳动实践环节不少于 4 周,以及三、四年级体育教育不断线的要求,在“第二课堂”做出明确要求。(如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拓展提升课程的内容、学分和毕业要求将根据政策要求作适时调整。)

六、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安排表

详见附件 3。

七、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八、修读指导建议

1.大学英语课程采用分级分类设置,本专业修读大学英语视听说读写译 I 和 II,修满 6 学分。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括核心课程和普通课程,学生至少修读 10 学分。其中核心课程设置经典研读与文化传承、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科学精神与科技前沿、生态文明与生命关怀、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创新精神与创业实践 7 个模块,学生至少选修 3 个模块且每个模块至少修读 2学分,共计至少修读 6 学分,建议修读生态文明与生命关怀、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创新精神与创业实践 3 个模块。其他学分可从核心课程和普通课程中任选。

3.拓展提升课程主要是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开设的必修课程或必设项目,为免费修读学分,毕业前至少修读 10 学分。

4.大学体育为全校本科生的必修课程,需修满 4 学分,建议前 4 个学期每学期修读 1 学分,具体修读项目参见当学期选课列表,并完成校园健康跑和专项技能考核方能毕业。(详见《青岛大学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

5.本专业需要修读大学计算机-计算思维课程。

6.专业选修课至少修读 45 学分,全院限选课和系内要求限选课作为必选课合格后方可毕业。任选课在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和同一学科门类下其他专业的专业课中选择修读,完成本专业实践学分要求方可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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