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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音乐学院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发布日期:2016-07-17 作者: 访问量:

    秉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鼓励当代大学生自主实践的宗旨。我院积极落实我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为了提高我院同学的学习能力、工作办事能力,我院开展了综合测评活动。

详细评分细则如下:

 

一. 参与综合测评排名学生具体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乱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无恶意拖欠学费;

7.在期末考试中必修课成绩有挂科的不得参加本次测评。

二.本学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参加本次测评: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行政或党、团组织处分以及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降级、留校察看、跟班试读、开除学籍、记过、严重警告、警告等);

2.必修课有不及格、两科以上缓考或未修满当学期规定的学分;

3.德育测评成绩在班级人数的后三分之一;

4.旷课6节以上(以学院团委、任课教师记录为准)

5.在延长学制期间(因学校统一安排,入伍、支边、互派学习交流等特殊愿意除外);

6.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中多次被批评的寝室和发现违规电器的寝室。

(宿舍全体同学都不得参加评比)

三.德育加分细则:

1. 学生工作职务

(1) 在学院学生担任主席、秘书长、副主席等职务加5分;

(2) 在学院学生会、担任部长、副部长等职位的同学加4分;

(3) 参加学院学生会并获得“优秀部员”的同学加2分;

(4) 担任各个班级的班长、团支书一职每学期加3分;

(5) 担任班级其他班委职务每学期加2分;

(6) 参加学生会担任部员每学期加1分;

(7) 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奉献精神的部员加1分

(8) 各个寝室舍长每学期加2分;

2. 开展各项活动加分:(在2015.09.01-2016.2.29期间获得下列奖项方可参加)

(1) 代表学校、学院参加比赛获奖者。(加分细则见:“附”)

(2) 代表学校、学院进行活动交流加5分;

(3) 个人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比赛获奖者。(加分细则见:“附”)

(4) 在运动会上获得第1名加5分,2-5名加3分,6-8名加2分。(凡参加者都加1分)

(5) 在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健美操、足篮球赛、军训队列会操、大合唱比赛等活动中获得第1名加5分,2-3名加3分,4-8名加2分,其他参与者加1分。

(6) 为学院活动拉来赞助加3分;

(7) 开展对学院、同学有意义、有话题、促成长的活动者加3分;

附:获奖加分细则 (需提供证明材料)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5分,二等奖(银奖)4分,三等奖(铜奖)3分;

省级一等奖(金奖)4分,二等奖(银奖)3分,三等奖(铜奖)2分;

市级一等奖(金奖)3分,二等奖(银奖)2分,三等奖(铜奖)1分;

注:(1)以上获奖加分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2)若以上获奖加分是集体项目,则按同等级个人获奖减半加分

3.其他方面

(1)在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中宿舍卫生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的宿舍每人加4分;在80-90之间宿舍每人加3分;在70-80之间宿舍每人加2分;在60-70之间宿舍每人加1分;60分以下不加分;

(2)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做好人好事、有突出事迹、受到学校、学院表扬、表彰,每次加3分。

(3)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加3分,通过四级考试加2分;(以成绩单为准)

(4)发表学术论文按级别加分,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

(5)在本学期的所有考试中(必修和选修)都获得及格成绩的个人每人加2分;(以教务网查询为准)

(6)在学校、学院组织的各大晚会中,为晚会后勤工作做出贡献,表现优秀的剧务同学加2分;(以各班班长统计记录为准)

(7)在课余时间开网店、自主创业的同学,每人加1分;

四.德育减分部分

(1)旷课一节扣3分,迟到、早退扣2分;(以老师记录为主)

(2)国家法定假前夕,提前离校或逾期不归者每天扣5分;

(3)未经准假凡缺席、不参加学校、学院集体活动的同学每人每次扣5分;(有正当理由并且有假条除外)

(4)凡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酒精灯等并被学校点名通报的个人。其扣除所在寝室的所有同学,每人扣5分;

(5)夜不归宿者每人扣5分;

(6)寝室卫生检查成绩低于60分寝室每人扣2分,成绩为0的寝室每人扣3分;

(7)发现在学院、琴房,吃饭、乱扔垃圾、抽烟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每人扣5分;

(8)在学校、学院组织的考试中,凡被发现作弊的同学,取消该学期综合测评资格,并全校点名批评;

(9)如果有其他违反青岛大学校规校纪的行为,按情节严重酌情扣分。

五.综合测评计算方法

1.智育总分=(必修课成绩总分/学科数)*70% +(专业课成绩总分/学科数)*30% (注:不加选修课成绩)

2.智育分折扣=智育总分*70%。

3.德育分总分100分,基本分为80分。

德育分=80分+加分-扣分。德育分折扣分=德育总分*30%。

4.测评总成绩=折扣后智育分+折扣后德育分。

5.各班班级的德育分要在下方写清楚具体加分项目。

6.注:德育分低于60分为德育不及格,取消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