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力倡导素质教育的今天,为了培养更多适应各中、小学音乐教育需要的高素质的师资,青岛大学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对期中专业课考试进行了创新改革。
大一、大二学生 期中考试要求:
期中考试从声乐类A(1、独唱 2、重唱 3、音乐剧表演唱等)和钢琴类B(1、独奏 2、联弹或协奏 3、正谱伴奏)中选择A和B类各一项内容进行期中考试,或者也可以只选择C类(自弹自唱)进行期中考试。
大三、大四学生 期中考试要求:
为了适应社会需求以及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基本能力,对音教系大三、大四学生期中考试要求进行乐曲编配伴奏和自弹自唱测试,考试内容为中小学音乐课本大纲要求内容。
音乐教育系在2019年4月18日进行了期中考试改革后的首次考试,此次改革适应新时代发展对于艺术类人才的必要选择,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又达到了学生个性化的培养。
音教系全体老师、学生全部参加了期中考试,现场的考试形式多样,老师、同学们对本次考试反响热烈,纷纷表态希望未来这种考试方式能坚持下去并进一步完善考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