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30202)
一、专业简介
音乐学专业立足全国新文科建设,围绕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需要,建设具有国际视野和山东地方文化特色的一流音乐学专业,培养未来引领地方音乐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创新性人才。
本专业建立于 1984 年,2004 年在山东省率先获得音乐学硕士点,2011 年获得音乐与舞蹈学硕士点,获得山东省“十一五”和“十二五”音乐学重点学科,2021 年获批“国家一流专业”。
音乐学专业设有音乐学理论和音乐教育两个专业方向。
音乐学(理论方向)下设音乐学基础理论和音乐学专业教研室,音乐理论研究特色突出,本学科具有雄厚的音乐理论研究人才力量,包括专职教师 9 人,其中教授 2 人,副教授 1 人。教师学历:博士 6 人。学科梯队合理,科研能力强,学科致力于开展海洋音乐文化交流与胶东半岛传统音乐文化及其音乐形态研究,科研成果显著。具有硕士研究生的学术型学位授权点,所培养的学生多数考取各大音乐学院研究生继续深造,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与进行与音乐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
音乐学(教育方向)下设四个教研室,分别是声乐教研室、键盘教研室、器乐教研室和艺术实践教研室。专职教师 17 人,教授 1 人,副教授 6 人,讲师10 人。音乐学教育系不断进行教学改革,极大地推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科的发展,培养的学生多次在全国以及山东省高校基本功大赛获得优秀成绩。音乐学教育系定位培养国民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学生要求掌握基本的专业音乐知识和基本音乐技能,具备带领受教育者参与音乐活动和欣赏音乐的能力。
三十多年来培养了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音乐教师以及专业音乐人才。
二、培养目标
音乐学理论方向培养具备音乐学、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 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 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教学、音乐研究、音乐编辑与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 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音乐教育方向依托音乐学院的整体优势,按照音乐师资应具备的能力,培养音乐学、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教学、音乐研究、音乐编辑与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理论和音乐教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能够运用相关知识解决音乐教学与研究中的基本问题,具备从事音乐教学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要求 1:掌握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分析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毕业要求 2:具有对音乐学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以及对对音乐事项进行独立分析、研究及 写作、讲授、评论等的初步能力;
毕业要求 3: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具备初步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
(一)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理论和音乐教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能够运用相关知识解决音乐教学与研究中的基本问题,具备从事音乐教学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①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②具有作曲技术理论基础知识,具有感受音乐的能力及通过听觉分析音乐的能力,使学生系统地理解并掌握音乐表现各要素的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够结合自身专业,对音乐作品进行全面分析与理解。
③具有音乐学理论基础知识,了解中国音乐与西方音乐的历史脉络,了解中国传统音乐,并通过音乐美学与艺术概论的学习对音乐以及艺术学学科有综合全面性认识,并能结合自身专业,了解音乐作品的历史、文化与风格。
④对音乐学学科的总貌和目前已在国内外音乐学中得到公认的成熟子学科的发展历史、学科意义、研究范围、研究方法、主要文献、研究问题及现状、最新动态以及学科展望等问题有所了解,熟练掌握音乐学写作能力。
⑤ 更加深入了解与西方音乐各个历史时期的音乐作品、风格、作曲家以及作品。能够用唯物史观去探索西方几千年来音乐发展各种现象背后的思想体系与审美规律。
⑥更加深入了解与学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音乐思想、音乐现象与音乐风格。能够用唯物史观去探索我国几千年来音乐发展各种现象背后的思想体系与审美规律。
⑦了解与认识不同民族与文化的音乐,并以理论指导实践,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从感性的角度加深对本专业的理论知识的认识。
⑧学生对中小学的音乐教学规律,对中小学的音乐教学工作,从事音乐教师的职业理想和境界,我国中小学的音乐教育现状,以及具体的音乐教学实践等方面,形成基础认识,进而能够为未来从事的音乐教学工作奠定基础。
⑨深入学习音乐学其他技能,如音乐编辑、音乐评论、文化管理等。了解电影音乐,流行音乐等不同门类的音乐风格,使学生能够胜任未来不同音乐理论方向的研究与教学工作。
⑩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⑪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二)音乐学教育方向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理论和音乐教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能够运用相关知识解决音乐教学与研究中的基本问题,具备从事音乐教学和研究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①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②具有作曲技术理论基础知识,具有感受音乐的能力及通过听觉分析音乐的能力,使学生系统地理解并掌握音乐表现各要素的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够结合自身专业,对音乐作品进行全面分析与理解。
③具有音乐学理论基础知识,了解中国音乐与西方音乐的历史脉略,了解中国传统音乐,并通过音乐美学与艺术概论的学习对音乐以及艺术学学科有综合全面性认识,并能结合自身专业,了解音乐作品的历史、文化与风格。
④具备较好的钢琴演奏水平,能够独立的处理钢琴作品,可以演奏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中外钢琴作品,同时具备钢琴教学辅导能力,并具有钢琴声乐作品的伴奏技能。
⑤ 具备较好的声乐演唱能力,掌握正确的发声方法,对歌唱发声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有较清楚的理解和认识,掌握现代汉语语音学及传统十三辙在歌唱中的作用及运用方法,具有分析和处理一般声乐作品的能力,具有多种不同风格、不同织体、不同情绪的合唱作品的演唱方法。
⑥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各个不同阶段的音乐文化和主要艺术成就,了解中外音乐史上重要的流派、作曲家及其代表性的音乐作品,了解与认识不同民族与文化的音乐,了解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音乐思想、音乐现象
与音乐风格。具有用唯物史观去探索音乐发展各种现象背后的思想体系与审美规律的能力,对当中的问题进行深的分析与研究,熟练掌握音乐学论文写作能力。
⑦具有指挥多声部合唱歌曲的能力,掌握合唱与指挥教学的基本方法和合唱训练的技能技巧。了解互联网主流的音乐教育技能,掌握在线教育音乐教育领域思想和方法。
⑧学生对中小学的音乐教学规律,对中小学的音乐教学工作,从事音乐教师的职业理想和境界,我国中小学的音乐教育现状,以及具体的音乐教学实践等方面,形成基础认识,进而能够为未来从事的音乐教学工作奠定基础。
⑨培养学生实际舞台表演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⑩ 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四、课程设置
1.主干学科
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
2.核心课程
音乐学理论方向:音乐学概论、西方作曲家与作品研究、中国音乐美学思想概论、二十世纪西方音乐史,中国当代音乐,音乐教育学,世界民族音乐、音乐文献学。
音乐教育方向:钢琴专业课、声乐专业课、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音乐欣赏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艺术实践、音乐学论文或评论写作与发表、音乐学学术报告、田野采风、中小学音乐教育实习。
4.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
实验实践课学时学分安排表——音乐学理论方向
实验实践课学时学分安排表——音乐教育键盘、声乐方向
5.培养计划与毕业要求关联表详见附件 1。
6.课程地图详见附件 2。
五、修读要求
1.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可在三至八年内完成学业
2.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3.毕业标准与要求
(1)学生在完成规定的必修课程和总学分,其中,视唱练耳达到四级水平,通过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音乐学理论专业修满相关实践学分 5 分。(完成田野报告 1 学分;音乐评论或观摩评论第 2、3 学期各完成 1 篇,第 4、5、6、7 学期各完成 2 篇,共完成 10 篇 2 学分;论文发表:省级期刊 1 分,高水平论文 2 分。学术交流活动参会 0.5 分,发言 1 分,最多可得 2 学分;参加艺术活动志愿服务校级 4 次,可获得 1 学分,市级及以上 2 次,可获得 1 学分,国家级 1 次,可获得 1 学分,需有证明材料或证书。第 8 学期认定学分。)音乐教育专业修满相关实践学分 2 分。(艺术指导满 16 个学时并在期末考试中参加艺术指导,可得 1 分。)专业比赛获奖:校市级 0.5 分,省级 1 分,国家级 3 分。专业演出:院校市级 0.5 分,省级 1 分,国家级 3 分。论文发表:省级期刊 1分,高水平论文 2 分。)
(3)拓展提升课程主要是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开设的必修课程或必设项目,为免费修读学分,毕业前至少修读 10 学分。其中包含:应用文写作课程(1学分),美育类课程(2 学分),劳育类课程(2 学分),拓展培养项目(2学分)。课程体系和学分体系请参考《青岛大学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其中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 号)中规定的劳动实践环节不少于 4 周,以及三、四年级体育教育不断线的要求,在“第二课堂”做出明确要求。(如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拓展提升课程的内容、学分和毕业要求将根据政策要求作适时调整。)
六、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安排表
详见附件 3。
七、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1)音乐学理论方向
(2)音乐教育方向
八、修读指导建议
1.大学英语课程采用分级分类设置,本专业修读大学英语视听说读写译 I和 II,修满 6 学分。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括核心课程和普通课程,学生至少修读 10 学分。其中核心课程设置经典研读与文化传承、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科学精神与科技前沿、生态文明与生命关怀、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创新精神与创业实践 7 个模块,学生至少选修 3 个模块且每个模块至少修读 2学分,共计至少修读 6 学分,建议修读生态文明与生命关怀、社会研究与当代中国、创新精神与创业实践 3 个模块。其他学分可从核心课程和普通课程中任选。
3.拓展提升课程主要是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开设的必修课程或必设项目,为免费修读学分,毕业前至少修读 10 学分。
4.大学体育为全校本科生的必修课程,需修满 4 学分,建议前 4 个学期每学期修读 1 学分,具体修读项目参见当学期选课列表,并完成校园健康跑和专项技能考核方能毕业。(详见《青岛大学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
5.本专业需要修读大学计算机-计算思维课程。
6.专业选修课至少修读 44 学分,全院限选课和专业内要求限选课作为必选课合格后方可毕业。任选课在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和同一学科门类下其他专业的专业课中选择修读,完成本专业实践学分要求方可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