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定规范我校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严格培养环节,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第九周至第十一周(10.24-11.11)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学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所有课堂教学。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采用学校抽查、学院(学部)自查为主相结合的方式。各学院可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本单位教学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任课教师教学情况,教学进度与教学质量,是否存在擅自停课,调课,易人上课,提前下课,该开课而又未开课等情况;
2、研究生上课及学习情况,是否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课堂纪律与学生到课率情况等;
3、研究生教学计划完成情况、研究生课程成绩提交情况以及教学档案归存档情况等;
4、研究生课程教学以及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学部)要及时进行动员和布置,检查人员须认真填写《青岛大学201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1)。
2、各学院主管领导要听至少2次本学院教师主讲的研究生课程,通过听课,了解研究生教学情况,并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表》(附件2)。
3、自查期间,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都要对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进行小结,各学院(学部)须写出本次教学秩序检查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格式不限,要求标题为“XX学院201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总结”, A4纸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4、各学院(学部)将总结材料以及附件1、附件2纸质版汇总并左侧装订,于11月18日上午11:00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总结材料电子版同时请发培养办邮箱。
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检查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本次教学秩序检查工作,促进教学工作效果和教学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