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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开展纪念世界人权宣言日活动
2018-12-10 20:32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是国际社会第一次就人权作出的世界性宣言,对于指导和促进全人类的人权事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具有里程碑意义。1950年,联合国大会将每年的12月10日定为世界人权日”。它作为所有国家和所有人民的共同成就,第一次规定了基本人权应得到普遍保护,宣布了每个人作为人所固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不分种族、肤色、宗教、性别、语言、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

2018年12月10日是第70个世界人权宣言日,为了纪念这个重要的日子,青岛大学音乐学院学生会权益部成员利用周末时间去读书馆查阅相关书籍。

2018年12月10日早晨七点音乐学院权益部成员在音乐学院大厅集合,开始宣传工作,弘扬人权精神。

此次活动也引起老师们的注意,在宣传过程中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于春燕老师、音乐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胡瑞琴老师等多位老师参与。

每一朵花都有绽放的美丽,每一棵树都有茂盛的葱郁,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进一步提同学们对世界人权日的了解,更增强大家尊重人权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在世界的部分地区人们在遭受着不公的待遇,他们的人权在受着威胁,让我们一起去维护人权,尊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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