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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第五周补办学生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9 作者: 访问量:

各学院(部):

根据《青岛大学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417号)规定,组织开展第五周学生证补发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填写《青岛大学学生证补发申请表》(附件1),报本人所在学院审批。

2.学院审核补证学生信息,填写《学生证补办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qduzcb@163.com。

3.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于4月3日下午16:00前持学院介绍信、《学生证补办信息汇总表》、《青岛大学学生证补发申请表》至学生事务与发展大厅(浮山校区博文楼一楼)11号窗口办理新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

4.学院(部)经办人持教务处出具的介绍信到校长办公室(办公楼205室)给新学生证加盖印章。

5.发证前,学院(部)需为新学生证补填注册信息(盖章),火车票优惠卡需写入学生信息。

6.学生证之前没有填报乘车信息、没有办理火车票优惠卡、有正当理由更改学生证信息等情况的,本次一并办理。

学生证是学校签发给获得学籍学生的身份证明证件,各学院(部)应认真学习《青岛大学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4〕17号),高度重视学生证管理工作,严格审核补证学生信息,确保学生证信息准确无误。 

 

 

 

青岛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