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研究生教育

关于做好2018夏秋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4 作者: 访问量: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即将结束,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秋17-18周(2019年1月7日-1月20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00,下午考试时间为2:00-4:00。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
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和公共外语教育学院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公共课考试的具体监考工作(含监考教师安排及培训、监考证提供等)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要求学生数量30人(含30)以下的考场安排监考教师至少2人, 60 -89人的考场安排监考教师至少3人, 90人(含90)以上的安排监考教师至少4人。
三、专业课考试安排
(一)专业课考试由开课学院(学部)安排,专业课考试教室请用本科分配的考试教室。学院负责的每场考试(公共课除外)须安排巡考。监考教师要求同公共课程。
(二)专业课考核方式严格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
(三)请将专业课考试安排填写在《青岛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上(附件2,必须写明巡考教师和监考教师),公共课的监考老师安排填写在附件1,附件1、2的纸质稿经学院(学部)盖章后于2018年12月27日11:00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1001二室,同时将附件1、2的电子稿发至panjunling@qdu.edu.cn
四、考场纪律
研究生必须携带研究生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手机必须关机,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违规者按《青岛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五、其它事宜
(一)《青岛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考场记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试题(样题)》、《考场规则》、《监考守则》等考试所需材料,可到研究生院-培养工作的下载专区下载。请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
(二)请提醒证件丢失的同学于考试前补办研究生证,无研究生证者不准参加考试。有特殊情况需要公共课缓考的同学请于考前一周办理缓考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缓考申请表请在研究生院培养工作下载专区下载。专业课缓考工作各学院负责。
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学部)认真组织,抓紧时间安排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