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参见《青岛大学关于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及教学酬金计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青大办字[2000]14号)。(文件附后)
新开课:学时数*1.2*1.44(换老师不算新开课,新开课在备注栏注明)
34人以下,无人数系数;34人以上,按照文件中的公式计算。
注:课表里有几位老师同时上一门课的,请将工作量分开。
全日制专业学位:两年制的一年级为20学时*带教人数,二年级为40学时*带教人数,三年制的同科学学位。
研究生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酬金=15元*工作量(学时)
学科负责人及秘书酬金=15元*20个工作量(填写在指导小组成员表中)